发文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办公室成文日期:2025年06月03日标 题:自治区民政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广西民政工作领域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事项清单的通知(桂民办发〔2025〕5号)发文字号
阅读全文《养老机构康复辅助器具基本配置》规定了养老机构内个人使用和公用的康复辅助器具基本配置要求,并附录了相应的基本配置清单作参考。老年人由于年龄或自理能力等因素,需要借助相应的康复辅助器具。该标准有助于养老机构在服务中指导老年人使用相应器具,并提高养老机构的无障碍和适老化水平,让失能老年人得到更好照顾,改善生活品质。
阅读全文 >为了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为、老有所学、老有所乐,充分发挥社会工作者在养老服务业中的专业作用,总结推广各地老年社会工作实务经验,科学规范、正确引导老年社会工作服务行为,切实保障老年社会工作服务质量,特制定《老年社会工作服务指南》。
阅读全文 >2019年12月12日实施的行业标准《养老机构预防压疮服务规范》(MZ/T 132-2019),规定了养老机构预防压疮服务的评估、预防方法和管理要求,预防养老机构服务对象发生压疮风险。
阅读全文 >《养老机构岗位设置及人员配备规范》规定了养老机构岗位设置及人员配备的基本要求。其中对直接提供护理服务的专职养老护理员提出了服务自理、部分自理、完全不能自理老年人时的下限值,也就是不得低于相应比例,对养老机构构建服务人才梯队体系,开展人才培养,以及整合人力资源提供了参考依据。
阅读全文 >《养老机构老年人跌倒预防基本规范》围绕养老机构预防老年人跌倒角度,要求养老机构评估环境风险和跌倒风险,采取环境设施预防、防跌倒教育、老年人用药观察、功能锻炼等措施预防和减少老年人跌倒。
阅读全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党对养老服务工作的全面领导,适应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按照“补短板、打基础,提质量、优服务,强产业、促事业”的思路,强化政府兜底养老保障职能,扩大普惠型养老服务供给,加强养老服务质量建设,推动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协同发展,加快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有效满足老年人
阅读全文 >自治区民政厅等11部门联合印发了《广西积极发展老年助餐服务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实施方案》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民政部等11部门印发的《积极发展老年助餐服务行动方案》有关精神,按照分级负责、分类实施、分步推进,试点先行、示范引路、抓点带面的工作思路,积极构建覆盖城乡、布局合理、共建共享、具有广西地方民族特色的老年助餐服务网络,推动老年助餐服务方便可及、经济实惠、安全可靠、持续
阅读全文 >为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加强我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提升养老服务从业人员专业技能和管理服务水平,推动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不断满足日益增长的养老服务需求,根据民政部等12部门《关于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民发〔2023〕71号),结合我区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阅读全文 >各市、县(市、区)民政局、财政局: 现将《广西壮族自治区养老服务补贴管理办法(试行)》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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