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人社部及自治区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关于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规定和要求,结合我鉴定所2026年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的部署安排,现将2026年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计划公布告如下:
一、认定工种及级别
老年人能力评估师(三级/高级工、二级/技师、一级/高级技师)
二、报考程序
(一)报考条件
凡符合报考条件(详见附件1:《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申报条件》) 的考生均可根据本人实际情况,报考相应职业(工种)、级别的考试。
(二)报名事项
1.报考人员可根据附件2《报考时间安排》的报名时间内按要求规范填写《职业技能评价登记表》与佐证材料复印件一并提交审核。
2.报名时须同时提交个人电子版佐证材料:
(1)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
(2)最高学历证书(非全日制需提供学信网截图);
(3)白底小二寸正面免冠证件照,以“姓名_身份证号码”命名,格式为JPG,文件大小在15KB-45KB,头部占照片尺寸2/3;
(4)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年限证明;
(5)相关职称证书(若有)。
(6)上一级别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若有)
以上电子版材料以“姓名+报考工种、等级”命名压缩发送至邮箱:gxylxh2022@126.com。
(三)报名审核
审核机构将在3-5个工作日内对申报的考生实行报名资格审核。
(四)报考缴费
报考人员在收到审核通过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进行缴费,收费标准及银行账户详见《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收费标准》。
(五)报考要求
1.报考人员对本人提交的报考信息及材料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如提交虚假信息、材料的,一经发现,将取消报考资格,已缴费用不予退回;已参加考试且成绩合格的,取消成绩,不给予发放证书;取得相应证书的,宣布证书无效,收回证书。情节严重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2.未按规定时间进行缴费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3.报名补考的考生,报名审核通过视为已使用补考资格,如未完成后续缴费或缺考,不再保留补考资格。
4.每批次考试成绩将于该批次全部考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布,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5.报考人员对成绩有疑问的,可在成绩公示后5个工作日内,到报名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评价机构申请成绩复核(复核事项为是否存在漏评、错评以及分数统计错误等程序性事项)。
6.成绩公布后,部分科目考评不合格的考生可在成绩公布之日起一年内报名参加一次相关科目补考。如未申请补考或补考未通过的,则需重新参加全部科目考试。
附件1:《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申报条件》
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三级/高级工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0年。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 (职业技能等级证书)③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4年。
(3)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初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 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
(4)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技工院校高级工班及以上毕业证书 (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5)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 (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并取得高等职业学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 (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6)取得经评估论证的高等职业学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毕业证书 (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二、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二级/技师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
(2)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初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并在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
(3)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中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
(4)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满2年。
(5)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满2年的技师学院预备技师班、技师班学生。
(6)取得对应目录教育部门相关高级 “X 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 5 年,可申报对应职业(工种)二级/技师。
(7)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初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 5 年,并在取得对应目录教育部门相关高级 “X 证书”后,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 1 年,可申报对应职业(工种)二级/技师。
三、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一级/高级技师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二级/技师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
(2)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中级职称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并在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
(3)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
(4)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满 2 年的高级技师班企业新型学徒制学徒。
备注:
相关职业:心理治疗技师、康复技师、保健按摩师、芳香保健师、保健调理师、保育师、社群健康助理员、全科医师、中医推拿医师、中医营养医师、营养师、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中医骨伤科医师、针灸医师、养老护理员、医疗护理员、健康照护师、健康管理师、听力师、孤残儿童护理员、心理咨询师、家政服务员等,下同。
本专业:临床医学、护理、针灸推拿学、中医学、健康管理、心理咨询、社会工作、老年人服务与管理、民政服务与管理、中医骨伤科学、中医养生学、中医康复学、妇幼保健学、中医儿科学、中西医临床医学、儿科学、中药学、老年保健与管理、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康复治疗技术、言语听觉康复技术、中医康复技术、预防医学、卫生信息管理、社区康复等,下同。
相关专业:分为高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校本科两类。高等职业学校专业:基础医学、运动与公共健康学、人口与家庭发展服务、医学检验技术、眼视光技术、呼吸治疗技术、中医养生保健、现代家政服务与管理、智慧健康养老服务、公共卫生管理、人口与家庭发展服务、医学营养、公共管理、社区管理与服务、民政管理、家政服务与管理;普通高校本科专业:护理学、康复治疗技术、中医康复技术、临床医学、健康服务与管理、中药学、眼视光学、运动康复、听力与言语康复学、预防医学、公共管理、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食品卫生与营养学、心理学、应用心理学、教育学、家政学、社会学、社会工作、公共事业管理、保险学等,下同。
附件2:鉴定计划时间安排
| 序号 | 职业/工种 | 等级 | 拟认定时间 | 计划认定人数 | 考核地点 | 认定对象 | 备注 |
| 1 | 老年人能力评估师 | 3 | 2026年10月17日 | 50 | 钦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钦州市钦南区明阳街8号) | 社会人员 | |
| 2 | 老年人能力评估师 | 3 | 2026年10月18日 | 50 | 广西老龄与养老服务协会(南宁市江南区白沙大道45号) | 社会人员 | |
| 3 | 老年人能力评估师 | 3 | 2026年10月24日 | 50 | 南宁市西乡塘区罗文大道16号(南宁市卫校) | 社会人员 | |
| 4 | 老年人能力评估师 | 3 | 2026年11月15日 | 50 | 广西老龄与养老服务协会(南宁市江南区白沙大道45号) | 社会人员 | |
| 5 | 老年人能力评估师 | 3 | 2026年11月22日 | 50 | 桂林夕阳红养老中心(桂林市象山区相人山路18号) | 社会人员 | |
| 6 | 老年人能力评估师 | 3、2、1 | 2026年11月28日 | 50 | 广西老龄与养老服务协会(南宁市江南区白沙大道45号) | 社会人员 | |
| 7 | 老年人能力评估师 | 3 | 2026年11月29日 | 50 | 广西老龄与养老服务协会(南宁市江南区白沙大道45号) | 社会人员 | |
| 8 | 老年人能力评估师 | 3 | 2026年12月12日 | 50 | 广西老龄与养老服务协会 (南宁市江南区白沙大道45号) | 社会人员 | |
| 9 | 老年人能力评估师 | 3 | 2026年12月13日 | 50 | 百色市华翠园颐养中心(百色市右江区城东路 110 号百色社会福利园区内) | 社会人员 | |
| 10 | 老年人能力评估师 | 3 | 2026年12月20日 | 50 | 玉林市社会福利院(玉林市玉州区西城里A14号) | 社会人员 | |
| 11 | 老年人能力评估师 | 3 | 2026年12月26日 | 50 | 广西老龄与养老服务协会(南宁市江南区白沙大道45号) | 社会人员 | |
| 12 | 老年人能力评估师 | 3 | 2026年12月27日 | 50 | 贵港市伍心康养中心(贵港市港北区布山大道富丽花园西北侧约90米)或贵港广旅集团幸福旅程贵港康养中心(贵港市港北区布山大道1287号 。) | 社会人员 |
三、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收费标准
| 职业(工种) | 认定级别 | 收费标准(元/人) |
| 老年人能力评估师 | 三级 / 高级工 | 292 |
| 老年人能力评估师 | 二级 / 技师 | 532 |
| 老年人能力评估师 | 一级 / 高级技师 | 672 |
四、认定考试地点
以准考证公布的地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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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老师: 193536043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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